本校 115學年度上學期 第2次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1.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 甄選名額與僱用期間
1. 甄選名額:正取1名(可按實際狀況增設備取)。
2. 僱用期間:自 115 年10月1日起至 116 年1月20日止(或依主管機關核定補助經費及實際開學上課日調整)。
三、 薪資與待遇
1. 工作薪資:採時薪制。每小時基本工資依勞動部公告之法定最低工資核給。
2. 福利保障:依規定享勞保、健保及勞退提繳(依實際核定時數與勞基法規定辦理)。
3. 服務時數:每日不超過 8 小時,每週13小時。
四、 報名資格條件
1.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學歷: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3. 特質: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與愛心,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不得進用之情事。
4. 特殊條件:具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擔任特教助理員服務時數累計達 800 小時以上者優先錄取。
五、 工作內容
在學校教師及導師督導下,協助普通班或特教班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支持性服務,主要項目包括:
1. 生活自理指導:協助學生如廁、盥洗、進食、更衣、用藥及上下學等生活照顧。
2. 學習與校園生活支持:協助課堂學習移動、隨任課教師指導調整行為、防範並處理突發行為問題。
3. 安全維護:校外教學隨任照顧、維護學生下課校園移動之安全。
4. 校方交辦行政事務:填寫助理人員工作日誌、記錄觀察表現及配合偶發事件處理。
六、 報名及甄選時間、地點
1. 報名時間:自 115 年10月1日上午9時至10月7日下午15時止。
2. 報名地點:本校學輔處
地址:新北市烏來區福山里李茂岸56號
電話(02)2661-6124分機300
3. 甄選時間:115 年10月1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0月7日下午15時止
4. 甄選方式:採資料審查 / 面試 ,針對特教服務理念、危機處理及溝通表達等進行評分。
七、 報名應繳交文件(請依序夾訂)
1. 甄選報名表 1 份(附貼 2 吋相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查驗正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可於錄取後補交)。
1.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 甄選名額與僱用期間
1. 甄選名額:正取1名(可按實際狀況增設備取)。
2. 僱用期間:自 115 年10月1日起至 116 年1月20日止(或依主管機關核定補助經費及實際開學上課日調整)。
三、 薪資與待遇
1. 工作薪資:採時薪制。每小時基本工資依勞動部公告之法定最低工資核給。
2. 福利保障:依規定享勞保、健保及勞退提繳(依實際核定時數與勞基法規定辦理)。
3. 服務時數:每日不超過 8 小時,每週13小時。
四、 報名資格條件
1.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學歷: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3. 特質: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與愛心,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不得進用之情事。
4. 特殊條件:具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擔任特教助理員服務時數累計達 800 小時以上者優先錄取。
五、 工作內容
在學校教師及導師督導下,協助普通班或特教班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支持性服務,主要項目包括:
1. 生活自理指導:協助學生如廁、盥洗、進食、更衣、用藥及上下學等生活照顧。
2. 學習與校園生活支持:協助課堂學習移動、隨任課教師指導調整行為、防範並處理突發行為問題。
3. 安全維護:校外教學隨任照顧、維護學生下課校園移動之安全。
4. 校方交辦行政事務:填寫助理人員工作日誌、記錄觀察表現及配合偶發事件處理。
六、 報名及甄選時間、地點
1. 報名時間:自 115 年10月1日上午9時至10月7日下午15時止。
2. 報名地點:本校學輔處
地址:新北市烏來區福山里李茂岸56號
電話(02)2661-6124分機300
3. 甄選時間:115 年10月1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0月7日下午15時止
4. 甄選方式:採資料審查 / 面試 ,針對特教服務理念、危機處理及溝通表達等進行評分。
七、 報名應繳交文件(請依序夾訂)
1. 甄選報名表 1 份(附貼 2 吋相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查驗正本)。
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可於錄取後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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